第37节 (第1/2页)
心脏的颤栗如电流般爬遍全身。 在没有任何预料和准备的情况下,再次遇到他。 左崇礼让左燃放下手中的毛笔:“过来看看,你堂哥的字。” 她怔怔地走上前,看着昨天才见过的人。 依旧五官棱角分明,素颜,黑发,身段挺拔。 只是把潮牌破洞裤都给换掉了。 姜韵欣赏着毛笔字,由衷地夸赞道:“行云流水,干脆利落,而且行楷最实用,在学校里老师不让写连笔字。” 井夏末扫了圈书房,满是古色古香的气质。 临摹稿铺满整面书法墙,行书,楷书,行楷...... 从诗词到伟人的名言名句,有她在语文课上背过的,也有没见过的。 桌子很宽,摆满了工具,毛笔架,印章,砚台,柿子,护眼灯。 左燃:“我俩昨天见过了,还吃了顿饭。” 井夏末在愣怔中回过神,不情不愿地“嗯”了声。 老太太瞧了瞧孙子和孙女,眼神欣喜道:“仔细看啊,你们兄妹还有点神似呢,倒不是五官像,就是神态里说不出来的。” 井夏末:“......” 为什么是他? …… 为什么偏偏是她堂哥? 偏偏是这世上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上天似乎跟她开了个玩笑。 原来,她的似曾相识感只是因为... 三岁前,还真的生活在一起。 左叙,不是左家亲生的,众人都知道毫无血缘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收养关系。 但跟两老人感情较深。 所以,即便和他也没有法律上的堂兄妹关系,但嘴上却必须叫他一声哥。 她现在,只能是他名义上的堂妹。 ...... …… 左崇礼继续点评着孙子的书法:“倒是没退步,还像以前一样”。 “人得和字一样干脆利落。” “夏夏,看看墙上这些,都是你哥小时候临摹的。” 她看了,随性张扬中还透着潇洒,每个字都如同被赋予了灵魂一般。 虽然她不懂书法里的什么楷书行书,但总能看得出好孬。 确实是她长这么大,见过最好看的字。 左崇礼打算装裱起来,十分满意:“定风波,我也喜欢这首。”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不论是成是败,别人爱不爱我,都得活得洒脱,逍遥,这是最顶格的潇洒。” 左崇礼期望中的后代,不光得有强大的意志力,在某些事上还得拿得起,放得下,绝不能为情所困。 用洒脱来去教育爱情观最为合适。 好在,左燃这孙子哪哪都符合他的心意。 既自律,不早早沉迷性.欲,乱搞男女关系,还把心思都投入到热爱的事情上。 本就根正苗红,以后更是国之栋梁。 井夏末焉了吧唧地站在边上,神情恹恹地,对于他们的对话全无兴致,一瞬间把昨天的事儿全给想明白了。 他从一开始就认出自己了。 才有了接下来那些举手之劳。 但....... 他在两种身份里转换的也太快了。 昨日,浑身都是自由放荡的气息,痞坏,野性,不正经。 在那种堕落颓靡的欢场里丝毫不突兀,公子哥气质融入得很好。 哪里能让人想到会书法?? 既是理科生,还精通历史,整个书房里摆的书,比她这辈子吃过的饭都多。 桌子上还写了句:【那些人中龙凤尚且举步维艰,我等鱼目又岂能一路顺遂。】{1} 姜韵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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