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节 (第3/3页)
总不能图他老图他丑图他残,可能还不讲卫生。 陆明珠一直很佩服这样的女孩子,竟然不嫌弃老人味儿。 陆逐日是什么样的人? 若没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洞悉人心的本事,早在战场上死个千八百遍了,他此时的脸色愈加难看,简直和乌云没有任何区别。 “林晓红,有什么事,出去再说,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陆逐日声调低沉。 林晓 红仰着脸,“我偏不!” 父亲是老红军,她是老来女,后来跟着去西北根据地生活,虽然吃过苦,但也算娇生惯养,从来就没怕过谁,本来她不想嫁给陆逐日,是她父母看好陆逐日,觉得前头那个只留下一个小丫头,她婚后生了儿子就能站稳脚跟,再加上她惦记好朋友说的传家宝,这才愿意和陆逐日结婚,为了让他同意,不惜捏造出叶颖的临终托孤。 林晓红当时是照顾伤员的小护士,叶颖是其中一员,只是因伤重不治而亡。 不曾想,结婚不过四年,陆逐日竟然要和她离婚! 凭什么呀? 就不离! 穷惯了,林晓红从小就羡慕条件好的女同志,刚来时穿着锦衣华服戴着珠宝首饰,甚至还带着相机、戴着手表,用自己从未见过的化妆品涂抹脸蛋,后来才和大家一样穿衣打扮、吃糠咽菜,失去美丽的衣饰,渐渐沦为平庸。 可是,那种初见时的惊人美丽却永远烙印在林晓红的脑海中。 她不敢说自己想拥有,也没钱买,只能穿补丁摞补丁的衣服,面朝黄土背朝天,又因为缺水,经常没法洗澡,浑身散发着难闻的味道,直到人民群众翻身做主人,她随父母离开西北,生活才得到一定的改善,但还有不足。 依旧买不起锦衣华服,依旧买不起珠宝首饰,所以她特别想拥有好朋友说的原属于叶颖的那对玉镯子,一定很配她的白手腕。 结果呢? 结婚四年了,毛都没见到一根。 陆逐日昨天还找到家里,叫来很多人作证,证明他的两袖清风,家里根本没有所谓的翡翠镯子,因为翡翠镯子已经被当掉买药了,证人就是当年的受益人,又当众质问林晓红的好朋友洪秀梅,也是当年叶颖的好朋友,问她为什么欺骗林晓红。 洪秀梅抵死不认自己欺骗林晓红,只承认自己曾经在和大家聊天时提过叶颖有一对特别好看的翡翠镯子。 林晓红不傻,也不承认自己冲着翡翠镯子和将军夫人的风光才嫁给陆逐日。 她不能白嫁一场,无论如何都得保住将军夫人的身份。 越是心虚,林晓红的态度越是强硬,气冲冲地道:“你想和我离婚是不是?我偏不同意,就不同意,你要是不怕影响自己的前程,你就闹,看大家站在谁那儿。我不过就是带孩子累得要死才使唤陆爱国一下而已,怎么就十恶不赦了?” 陆逐日冷冷地道:“你心里清楚。” 如果说仅仅是在家务和吃食上对待陆爱国和陆爱党不公平,勉强还可以让人理解,毕竟继女和她隔着肚皮,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但她最终的计划却是想折磨死陆爱国好霸占翡翠镯子留给陆爱党当传家宝。 这就很恶毒了。 可以贪财、可以好色、可以好吃懒做,唯独不能恶毒。 恶毒伤人,容易致命。 陆逐日原本给她两条路作为离婚的选择,带走陆爱党或者留给自己,现在,没有她带走陆爱党这一条路了,因为陆逐日担心陆爱党被她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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