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 (第4/4页)
追究过,反正一个未来的“火种”很值钱。 而人总是需要很多钱。 “妈妈”大概有点急,等不到他长大发财了,她还挺明智的,因为这笔财他两辈子都没发起来。 那个组织成了他第二个家,这家很大,跨国。里面百花齐放,杀人的、放火的、搞恐怖袭击的……什么专业都有,大家从七大洲走到一起,就是抱持着同一个信念:认为火种应该颠覆现有的社会等级,建立自己的政权。 他跟其他“携带者”幼童一起,被安排了繁重的学业,还有一个养父。 周围的小伙伴们一个又一个地觉醒了自己的能力,成了“火种”,只有他迟迟没动静。于是养父给他起了第二个名字,喊他“废物”,动辄殴打。 他臭不要脸的精神和卓绝的逃命技巧就是那时候磨练出来的。 虽然“废物”这名字不太好听,但他天生是个乐天派,把童年过得有滋有味。每天跟养父、还有那些闲得没事想踩他一脚的人斗智斗勇,其乐无穷。被蓄意扔到困难任务里送死,他每次都能开开心心地回来,看见讨厌他的人气得扭曲的脸,他就更开心了。 除此以外,他还有朋友,一个比他大几岁、又仗义又爱照顾人的大哥哥,一个所有人都喜欢的天使妹妹,还有个抓尖好强、老爱跟他别苗头吵架的“臭拧巴”。 大哥讨厌别人叫他“废物”,给他起了第三个名字。 乌鸦觉得自己当时不应该接受,给他起名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第100章 旧迹(一) 那名字有很好的寓意,大哥翻了两天书才翻出来的,实在难为他,他们都不知道学校的大门朝哪开。具体是什么说法乌鸦已经忘了,毕竟几百年过去,不能指望他对每一段儿时记忆都印象深刻。 相比起来,浮在心头的,倒是那几年大家朝夕相处的零碎小事。 从六岁到十三岁是别人的童年,乌鸦的前半生。 他跟这三个人一起长大,打架、和好、相依为命。 后来乌鸦真正长大以后回忆起那一段,感觉那就是他后来讨人嫌性格的起点。在这个小孩团体里,他养成了自己跟人交往的模版:比他大的要溺爱他,比他小的要捧着他,跟他差不多的要被他玩弄。 大哥的火种能力是身体强化,能调整身体局部的硬度和肌肉强度。如果格斗练得好,这火种能力是王炸,可攻可防。攻可以把四肢抡成神兵利器、脑袋变成大铜锤,防可以让部分皮肤刀枪不入,简直是狂战士预备役,能把所有热爱“哼哼哈嘿”的小孩都羡慕哭。 但大哥本人一点也不爱“哼哼哈嘿”,他性情温吞,总是在小心翼翼地观察别人脸色,从来不与人发生冲突。训练的时候他也总是欠几分血气,每每因此挨罚,倒是做饭的手艺是一绝,尤其点心,堪比专业大厨。 乌鸦生病不用吃药,大哥给他蒸块蛋糕准好,不管生多大的气,一屉糖桂花豆沙团子准能给他哄得服服帖帖。 乌鸦年少时,性格自我得好像金刚石,什么都磨不变形,因此自然而然地会被温柔包容的人吸引。他年幼时迷恋保育员妈妈,稍大一点迷恋大哥,后来大概一辈子也逃不脱这个审美。 “臭拧巴”就不行,那是另一块金刚石,那货闷、倔、脾气又臭又硬,嘴里没一句好话,一点就炸,乌鸦日常把他当可循环利用的小鞭炮玩。 拧巴的火种能力是“窃听”,能用自己的精神标记窃听对象,比窃听器隐蔽得多,乌鸦一直认为这能力非常猥琐,经常变着花样利用他这能力欺负他。 这一类的火种能力对身体素质没什么强化作用,有时候拧巴被他惹急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跟他上演全武行,俩人动手也是半斤八两——这种事平均两三天一次。打过火了妹妹就去告状,把大哥找来,一手拎一个强行分开。 妹妹比乌鸦小半岁,比那个叫草莓的小姑娘还乖巧,小时候是个小跟屁虫,大一点,就变成了个奇迹一样的漂亮孩子——假如她是生在正常家庭里的正常人,说不定能去当个小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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