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回首 (第7/9页)
梳洗了,穿上大红的牡丹织金锦袍,披上了白狐大氅,随着欢哥儿来到了东大街——满城炮响如雷,硝烟笼罩四门谯楼。来往的行人在遍地粉碎的红纸屑中穿行,靴底沾满火药味的碎雪。 震耳欲聋之后,便有丫鬟来叫,说是早饭齐备了! 寓意着“福寿绵长”的臊子面、象征着“年年高升”的黄米年糕、取“迎新祛邪”之意的五辛蔬菜拼盘,还有欢哥儿最爱的羊肉胡萝卜馅的角子和马金阳最爱的酸菜豆腐馅角子,兰姨自己最爱吃的则是黄米枣泥馅蒸糕,满满登登、红红火火地摆了一桌。 要说这些东西也都不值钱,却是玉城在京城中最思念的家乡味儿!即便京中的陕西馆子不少,但怎么也做不出来家的味道。 正吃着饭,三雄来拜年了!怕玉城嫌弃,前两日赶车送货时的粗布棉袄早已换下,今日的三雄立在晨光里,竟似换了个人—— 一袭大红的斗篷被北风鼓荡而起,宛如一团烈火突然在严寒里炸开。细看这斗篷的料子,虽非官造的云锦,却是上好的苏州来的八达晕锦,朱红底子上浮着暗八仙纹,料子密实得能托住雪花。里子用的松江三梭布,絮了一层辽东来的天鹅肚棉,轻暖如揽云入怀。斗篷上的金线暗纹在阳光下忽隐忽现——那是百鸟朝凤的图样。 斗篷裁剪得极妙,肩线顺着挺拔的身形溜下去,在腰际略一收紧,又豁然展开。下摆裁成八幅,行动时如红浪翻涌,却因内衬的粗麻增加了垂坠感,不显轻浮。带风帽的样式本是关外胡风,但三雄系紧了颌下的青布绳结,倒显出几分长安少年郎特有的利落。 真好看!玉城微微一笑,仿佛在欣赏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作品,因为这是他买给三雄的,终于舍得拿出来穿了。 已为人夫、为人父的三雄,少年感少了一些,多了几分男人的英武气和魅力,玉城看到他便总能想到年轻时的爹,不由得心花怒放,之前的什么气都烟消云散了。 兰姨赶紧招呼三雄坐下一块儿吃。丫鬟接住了脱下的大红斗篷,里面穿的是一袭靛青缎面圆领袍,衣摆暗纹是松鹤延年的花样,腰间束一条鞓带,铜扣上錾着貔貅吞财的图样——这也是玉城买的。 马金阳虽然不太懂这些讲究,但还是很中肯地赞了句“好看!”。 三雄羞涩地笑了笑,说道:“特地给叔儿和姨来拜年,得像点样子!” 马金阳手一挥,那些虚礼都免了,赶紧趁热吃——尝尝咱老家的角子! 兰姨坐不住,又去张罗现包现煮滚烫的角子来,又去烫了热热的西凤酒,又去切了点熟食凉菜下酒。看着一家大大小小的男子汉,这个也好看,那个也好看,老的那个也好看,自己最好看——一整套的红珊瑚首饰,艳光四射。 吃着角子喝着酒,三雄提议一家子去自己庄子上住两天,顺便也去玉城的佛首阁烧个香,再去泡个温泉。马金阳是名义上的一家之主,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他。 马金阳瞄了一眼玉城,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响应的意思,心里便有了数: “你们家人口多,两个媳妇儿又有着身子,我们过去添乱了,你们就好好歇歇吧!” 玉城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去看三雄那一家子人的,但是难得带自己家人出去玩也是好的,便接道:“咱自己家也有庄子,一年到头都没去过了。大过年的,你这个主子好歹也过去露露脸,赏个红包之类的,也不枉人家辛苦一年!” 三雄乐呵呵地接道:“也好,我这就赶紧回去,让他们把屋子、院子都收拾出来,后日一早我派车过来接你们!” 马金阳也觉得甚好,嘴上还啰嗦着:“也别太麻烦了。。。我们住个两三日便够了。。。也别专门特地杀猪宰羊的了。。。” 兰姨瞪了他一眼,斩钉截铁地说:“你自己不吃还不让我们吃了?城哥儿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欢哥儿也是要吃的。。。” 接着转过头来对着三雄吩咐:“别听他的。。。就杀两只羊吧。。。我们也吃不了多少,剩下的就分给庄户们,他们一年到头也不容易。。。” 马金阳识相地闭了嘴。三雄一刻都等不得,应了一声就直接撂下碗筷回去准备了。 玉城问:“去年咱这庄子收成怎么样?” 马金阳嗯了一声,不说话——因为他也不知道。 兰姨接话了:“你爹就是一甩手掌柜的,成日里除了念经啥也不知道!庄子那边挺好的,平时都是三雄照看着的。。。以前崔先生留下的人也都堪用。。。去年大概是有个四五百两吧。。。都在你爹那呢。。。” 玉城点了点头:“那挺好的。。。回头你多准备些赏钱。。。再杀头猪吧。。。让庄户们多得些,自然没有不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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